已是正午
辗转而来的马蹄,楼青半掩的窗扉,熙熙攘攘漫步行热闹的人群。叶贤此时也是融入了其中,在所有沉浸于宋松杉结婚喜事的宋家人恍神中,到了宋府内部。
宋府内部一样张灯结彩,分了不下十桌的红布宴桌。鹿驯中极爱热闹之人都落了桌,欲动筷子,想着多沾点油水。
“各位来宾,在下宋圣收,今日乃是大红大紫之日,恰我小儿宋松杉有一心上人,也就今日结为结发夫妻,先前没有音讯,还望各位来宾不要怪罪在下的好”
人群吃得很香,自是满足,再说宋圣收语言委婉,又有谁故意找茬?也罢就应声附和了几句。
点了点头,宋圣收极为满意围观者的附和,也就在不经意间露出了阴冷的邪笑,声音很是嘶哑,别过头对身旁黑服人氏说道“动手吧”
。。。。
“这宋家果真是阔手笔,一个婚礼,就直接摆了不下二十桌宴席!可真不亏为我宣州六大家的第二家!”
叶贤坐在靠近门沿的桌子里,这里刚刚好可以看到进来宋府的灵长生队伍,所以他才在这里落座。而他这桌的一位正至中年的人说道。
旁边穿得很是朴素之人甩了甩粗麻袖子,眼神很是饥渴扫视着这一桌的好酒好肉,不知从何下筷,才能吃得自己一身爽快。但既然同桌之人都发言了,本是鹿驯的父老乡亲也都不需要收敛,硬朗回答“那是那是,我织了二十几年的布,可是从未吃过这么好的呢!”
同桌中除叶贤外的人也皆都笑声附和,夸赞这宋家什么什么的,同时毫不避嫌,夹起大鱼大肉就是往嘴巴里面塞。
叶贤摇了摇头,右手缓慢把斗笠按得很低,只让自己露出双眼,注视门外的一举一动。
“嘿,小哥,你叫什么名字?”
鹿驯人也是热情,酷爱热闹。那位中年人轻轻拍了拍叶贤左肩,问起话来。
叶贤的衣服是巴爸给的,而巴爸地位又是极高,故而他的衣服材质比别人都好,处于这些鹿驯平民百姓之中,自然不伦不类,显得格格不入。
穿得好必然是好的,可有些时候,反而不好,譬如现在。
这桌上落座之人皆是平民,吃惯了的大都是黄面饽饽,再好也只能是客栈里面的素面。
吃穿住行,四样皆为人的生活要求。
这些人吃得已是朴素简陋。更何况穿得呢?
叶贤习惯了大鱼大肉,亦或是小生活的节奏。但毕竟鲜血流得是皇族血脉,不免还是喜欢大鱼大肉,吃穿住行,样样美好的日子。穿成这样好也是造就了他与这些人的隔膜。
叶贤经过了大起大浮,心志多了很多感伤,学会了,平凡或也是一种乐趣。
更或者平凡也不是快乐,那幸福是否又只是一个传说?
现在的他太过疑惑,心里的仇恨却蒙蔽笼罩,他只得这样活着,活着忍受痛苦,活着来记住一个陌生却又熟悉的人的脸颊。
不敢想起若真复仇了,自己为什么而活。所以他自嘲冷笑,柔声回答“一个平凡无趣之人,难能告诉别人名字?不过自欺欺人,自取其辱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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